Acceptance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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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8
本公司所出產的開關電源適配器符合C-TICK標準
紐澳的聯合標準是以“AS/NZS” 為開頭,其標準基本上與IEC一致,並包含一些國家差異。由於澳洲和紐西蘭推行認證相互認可,所以產品只要取得其中一個國家的認證就可以在另外一個國家銷售。

電器安全的合格評估,是由各州或地區的認證機構(Regulatory Authority)依據「1945 年電氣安全法」

(Electrical Safety Act of 1945) 的統一互惠審批計劃管理。此計劃把電器產品分為兩大類:「管制」(Prescribed) 及「非管制」(Non-prescribed) 兩大類。
 

1. 管制類產品 ─ 須符合相關的安全標準,並需取得認證機構的認可證書 (Certificate of Approval)

2. 非管制類產品 ─ 無須認證可直接銷售,但製造商須保證產品的電器安全符合紐澳標準AS/NZS 3820:1998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亦可選擇向認證機構申請符合性證書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紐澳所管制的EMC架構與歐盟CE Marking EMC大致相同,採自我宣告方式。電磁兼容性 (EMC) 符合計劃是依據1992 無線電通訊法 (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 所 制訂,所涵蓋的產品範圍很廣,包括電動機驅動及發熱的電器產品、電動工具及類似產品、電燈及類似設備、電視接收器及音響設備、資訊科技產品、工業科學及醫 療用儀器設備、點燃引擎和弧焊設備等。該計劃根據產品產生電磁干擾的危險程度,將產品劃分為三類,第二及第三類產品必須附有 C-Tick 標誌。但無論產品屬於哪一類別,均必須符合相關的EMC 標準。
 

認證機構:

DoFT, DoIR, ESV, SAI

ACMA

DoFT, DoIR, ESV, SAI

標誌:

NSWXXXXX

QXXXXX

VXXXXX

SAI TEXXXXX

C-Tick 標誌

RCM 標誌

性質:

強制性

強制性

自願性

要求標準:

安全

EMC

安全 + EMC

工廠檢驗:

非必要條件

非必要條件

非必要條件

CB體系會員國:

電壓

澳洲240 Vac, 紐西蘭230 Vac

頻率

50Hz

插頭

紐澳規格AS/NZS 3112

 

澳洲供應商要先取得澳洲通訊及傳媒管理局 (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 的批准,才能使用 C-Tick 標誌。如產品同時符合電氣安全及 EMC 要求的話,亦可申請使用法規符合標誌  RCM 標誌 (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

本公司所出產的電源適配器符合C-TICK標準,歡迎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