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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7
20120827 安規資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對部分產品(見附件)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
指定認證機構不再實施上述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

註銷已出具的上述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這8種產品包括礦用橡套軟電纜、金融及貿易結算電子設備、聲音和電視信號的電纜分配系統設備與部件、

衛星電視廣播接收機、調諧器、黑白電視接收機及其他單色的電視
接收機、汽車內飾件中的“座椅護面”、

汽車內飾件產品中所有小於基本樣品尺寸(356mm×100mm)的產品。

上述產品獲證企業應將已購買未使用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退回標誌發放管理機構,經核對後領取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