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eptance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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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1
車載充電器E-Mark測試標準
 
 e-MARK測試
   2002年10月起,根據歐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進入歐盟市場進行銷售的汽車電子電器類產品,必須通過 e-Mark相關測試認證,標貼e標誌,歐盟各國海關才會予以放行,准許進入當地市場,所以,汽車電子電器類產品之e-Mark認證,勢在必行。
 
 
e-mark 標誌
 
 
 
標誌分為兩中形式,一種是長方形外框,一種是圓形外框,分別代表不同的含義:
 
 
 
 
長方形外框 指在車輛停止和行使狀態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須使用的產品,例如:
車載充電器、車載燈具/電筒、車載氣泵、車載按摩/加熱坐墊、 車載風扇、車載電水壺、車載冰箱、車載咖啡壺、車載電視/音響、車載電動千斤頂、車載吸塵器、車載電動工具等等
 
 
 
 
圓形外框 指在車輛停止和行使狀態下,必須使用的產品,例如:
擋風玻璃、安全帶、前大燈等等。
而外框內的數字1,2,… 13…,代表頒發該e-Mark證書的各個不同歐盟成員國家之代號。例如:1代表德國,4代表荷蘭,13代表盧森堡,24代表愛爾蘭等等,即由該代號所示國家的交通部簽發的e-Mark 證書。